本文轉載自東方苦甜藤〈繩師48號抄襲事件簿〉, 2020.
我是小林繩霧。本文目的為揭露繩師 48 號在過去兩年內抄襲我與友人的文章、以及我的表演的幾個事例。繩師 48 號已知的抄襲行為從 2018 年延續至 2020 年。在一些事例中,48 號將我的文章全文取走,其中一篇文章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我列為共同作者,其他文章則被他據為己有。更嚴重的問題是他採用了我的文字與資料,但在關鍵處以「七分實話,三分編造」的手法扭曲其主旨,其中許多與我相信的價值背道而馳。
希望他就此住手,也希望讀者們在看待 48 號的文章時多加留意。
關於〈野火烧不尽:毁灭、消弭、传承,BDSM文化到底能顽强成啥样?〉(2018/12/26)
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8/12/26(備份). 內容大部分取自於我發表在縛生的兩篇文章(連結 1,2)。看到這篇文章時我很錯愕,因為我被列為共同作者,但我並不知情。
48 號在文末註明「本文创作基于小林绳雾于上海的讲座《BDSM身份、社群,与我们的时代挑战》,以及发表于缚生的两篇参考文章」,看似是有交代出處。但第一,我並沒有被知會。第二,我的文章已經發表,48號把別人的文章內容拷貝拼貼,並做小幅更動,自己就成了共同作者,於理不合。
一般引用文章的合理做法是: A 可在文章中引用 B 的文字,但須註明出處,且不能佔全文太大的篇幅。如果 A 的文章是為了評註 B 的文章(並提出註釋、補充、或不同看法),因此不得不大量引用 B 的文字,必須在開頭即說明清楚本文目的(為了介紹或補充B文),並把 B 的文字和 A 的評註明顯區隔。
由此談到最嚴重的第三點:48 號本文大部分都是我的文字,不加區分,卻把結論扭曲。我在縛生的兩篇文章想談舊金山皮革男社群在「掃除低端」的行動中被消滅的歷史,希望讓大家知道弱勢時常受到多重的壓迫,呼籲 SM 人應該與性少數和其他弱勢彼此支援,不讓悲劇重演。但 48 號卻媚俗地將結論改為以前 SM 人被打壓,現在揚眉吐氣了、讓讀者讀來比較開心的氣氛,寫道「他们也重新复兴了佛森街,但不再是Leather Man时期脏乱差的景象,而是更为商业化地举办佛森街博览会」。如此貶低、污辱了 leathermen, 「復興」與稱揚「商業化」的說法沖淡了我「與弱勢結盟」的訴求,卻把這些我不同意的觀點接在我的文字之後。
我看到這篇文章時在 nico 上發了一篇文澄清,此外沒有追究。我本以為 48 號此後會拿捏分寸。直到一年後發現了另一篇文章,才發現他不僅不改,反而變本加厲。
關於〈压抑的战后日本,有本不认命的sm地摊杂志〉(2019/09/04)
這篇文章(備份)的內容幾乎完全取自我 2018 年的文章〈繩縛歷史探源(四):奇譚俱樂部與現代繩縛的形成〉,並且沿用我尋找的圖片。其中一張圖片中的紅線甚至是我畫的。
此外似乎不需多加佐證。
關於〈主人是人〉(2020/02/12)
縛生在 2018/10/05 刊登了小藤的〈主人是人 —— 情侶主奴模式中的體悟〉一文,標題相同。該文為作者小藤自己的真實經歷與體悟,簡短述及她的過往關係,並包括如下的段落:
一個知道自己會犯錯的主人,才會是一個能改進的主人。
一個知道自己會受傷的主人,才會是一個能拿捏界線的主人。
神必須無止境維持自己高高在上的樣態,一句謊言甚或一個說過即忘的承諾就能摔碎一段關係。
48 號在一年半之後發表了〈主人是人〉(備份),將小藤的故事擴寫,自己添加了許多細節(對原作者相當不敬),並把上述關鍵句改寫為:
也许知道自己会犯错的主人,才会是一个能改进的主人。
也许知道自己会受伤的主人,才会是一个能把握界限的主人。
而神明一样的dom,则必须无止境地维持自己高高在上的形象,所以一句质疑就能让他们无休止地抓狂,到最后错误总是我们的,他们对自己造成的伤害没有任何觉悟和反省。
關於〈BDSM差点命丧大众公园〉 (2019/12/23)
使我覺得該寫這篇的最後一根稻草是繩師 48 號 2019 年 12 月 23 日於微信公眾號中發表的〈BDSM差点命丧大众公园〉一文(備份)。48 號在文中提及 2012 年台灣辦過的一場研討會,藉以加強其論點。但我自己身為 2012 年那場座談的發表人之一,立刻注意到他使用了「七分實話,三分編造」的手法,竄改該座談中一位聽眾的發問內容,將自己的話偷渡進去,假借多年前一個發問者之口指責 48 號想批評的當今 SM 人。 48 號也扭曲了該場座談的主旨。事實上,該座談的與談人大概難以支持 48 號的結論。
據我了解, 48 號該文出發點是當時有 SM 人在公園內大眾可經過的場地綑綁,引起辯論。48 號的結論是「去公共场合玩绳缚我真的是持否定态度….我们不能成天喊着要别人来尊重我们,到了我们该去尊重他人的时候就撂挑子往地上一躺撒泼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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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48 號文很重要的一段中,引用了一位香港學生提的問題,卻加以竄改。根據公開發表的紀錄(該場座談有結集成書,逐字稿也發表在皮繩愉虐邦網站上),該位學生真正的問題如下:
「謝謝大家的分享。我叫 XX,是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的研究生,之前也曾在台灣大學社會系做過交換學生。我有一個問題,就是關於妳們所進行的、如果把這當成社會運動的話,那妳們的目標和願景到底是什麼?我覺得如果做為同志運動,我們比較清晰知道他們爭取的是什麼,是一種和異性戀的平權。那麼做為一個 SM 的團體或是 SM 群體,妳們爭取的究竟是 SM 的正常化?還是說其實是『性』這個東西本身的去汙名化和去禁忌化而不是 SM?我覺得妳們談到的很多禁忌,不是由 SM 引起,而是由『性』出現在公開場所引起的。所以妳們想達到的是『性』的完全的去汙名化嗎?還是說其中還是會保留一些禁忌?那個禁忌又在什麼地方?謝謝。」
48 號的文章中把這個問題改成:「相比较于那些具体的辩论,我更想知道,你们(BDSMer)的期望和愿景到底是什么?类比到同志运动,我会很清楚的知道,他们争取的就是和“异性恋”的平权,那么 BDSM 所要去争取的正常化或者“去污名化”究竟是什么?是不是因为没有弄清楚这个问题,所以‘愉悦’总会变成‘逾越’?是不是因为 BDSMer 自己都不知道想要的诉求是什么,所以宏观地看各个时期,你们要么要的过多,要么要的过少?」
加了粗體的一段文字後,兩者的旨意變得相差十萬八千里。原本的問題是 SM 倡議的目標願景,以及與「性」的去污名的關係。48 號將自己想說的話偷渡進去,把發問者的問題變成立場鮮明的指責 — 假借多年前一個發問者之口指責 48 號個人想批評的當今 SM 人。此舉相當不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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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號說該場研討會「题目叫《BDSM 文化的愉悦 or 逾越》,试图探寻 BDSMer 与大众碰撞时,那道合适的边界应该在哪里」。但光是這段話就有許多不對勁之處,首先這不是研討會,而是研討會中的一場圓桌論壇,題目名稱也被更動,原題目《性愉虐文化的愉悅/逾越》中的斜線在酷兒理論的脈絡中是凸顯其交織相連,而非二元對立。
事實上,「愉悦」與「逾越」是那幾年之間有酷兒理論背景的討論中常用的諧音,往往隱含「愉悦」與「逾越」相輔相成的一面,此時通常賦予「逾越」正面力量意涵,而以酷兒理論的精神更不太可能去畫自我審查的封閉界線。
該座談的紀錄仍在皮繩愉虐邦網站上。座談中邀請了許多 BDSM 倡議者談自己在種種場域中現身、抗爭的經驗。這些人之中,我相信沒有人會贊成 48 號的結論。至少我並不贊成。但我們是否贊成並不是重點。重點是 48 號刻意扭曲了白紙黑字的資料,為自己的想法背書。
- 此外,48號提及台大 BDSM 社成立過程中的「一位头发花白的教授」(他是個年輕教授。以及,雖然發言奇怪,投的倒是贊成票)、「比如有不少带孩子的母亲就向政府投诉」等等細節。然而這些都無實據,而是 48 號在許多文章中使用的手法:添加自創的細節、煽情的衝突,藉此增加真實感與說服力,描寫得好像身歷其境,使得讀者對他更深信不疑。
「离绳」表演
2017 年,我與漉露應稀有圈之邀前往北京。我們希望做一場演講、一場表演。當時在大陸,大部分人並未看過繩縛表演,甚至可說對於「繩縛表演」是怎麼回事還沒有概念。我們和稀有圈工作人員解釋許久,最後變成僅在一位朋友的公寓表演給熟人看。
稀有圈當時提議將表演錄下,代為在網路上發布,我們也允諾了。後來該段影片因故並沒有上網,但稀有圈仍擁有完整影片。
後來48號離開稀有圈。大約一年後,他受邀做了名為「离绳」的表演,該表演的影片仍可在網路上找到。由影片中可見到他嘗試完全照抄我與漉露的表演內容,包括開場動作、繩路、姿勢變換、流程安排與使用的技巧,表演中有大半時間選用和我們一樣的音樂,甚至高潮時的相吻動作也照樣模仿。這些是我與漉露花費時間心力,承受肉體痛苦實驗開發的套路動作,表達的是我們兩人、在我們的關係中的情感。48號在沒有知會我們的情況下完全模仿。然而48號當時的技術尚不夠純熟,不論技術或情感表現都不到位,硬作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的結果是顯得僵硬而生澀。
表演者難免互相學習,以彼此的表演作為啟發。但48號所做的並不是這種「學習、吸收、轉化」的過程,而是完全照抄。48號此舉欺騙了觀眾、也欺騙了與他合作的表演搭擋與主辦單位。
「离绳」表演過程遭到公安干擾、臨時更換場地等種種挫折。由於這是當地少見的表演,對於SM倡議有正面意義,我認為仍應鼓勵而未加以追究。可惜當時的姑息使得48號日後變本加厲,一再抄襲。
結語
憑藉著資訊不對等 — 大陸許多網路使用者無法連上「皮繩愉虐邦」、且不知「縛生」網站或著沒有看該網站的習慣,48號屢次盜取皮繩愉虐邦、縛生、與我的文章與表演內容。在此敬告48號停止此行為,並請圈內人此後閱讀48號的文章時多加留意。
參考資料
- 小林繩霧,歐美 BDSM 社群史 (一):皮革男。 2017/05/09. https://shibaru.life/zh-cn/2017/05/history-of-bdsm-1-leathermen/
- 小林繩霧,歐美 BDSM 社群史 (二):舊金山都更,與SM中產化。 2017/05/10. https://shibaru.life/zh-cn/2017/05/history-of-bdsm-2-san-francisco/
- 小林繩霧,繩縛歷史探源(四):奇譚俱樂部與現代繩縛的形成。2018/04/12. https://shibaru.life/zh-cn/2018/04/history-of-shibari-4-kitan-club/
- 小藤,主人是人 —— 情侶主奴模式中的體悟。2018/10/05.
https://shibaru.life/zh-cn/2018/10/we-are-all-human/ - 皮繩愉虐邦,性變態現身公共:2012年【躊躇異林 情色公民】論壇紀錄 (下)。2013/06. http://www.bdsmtw.com/2013/06/renjian-thought-review-05-2/
本文提及的48號文章(均發表於其微信公眾號):
- 野火烧不尽:毁灭、消弭、传承,BDSM文化到底能顽强成啥样? 2018/12/26. (備份)
- 压抑的战后日本,有本不认命的sm地摊杂志。 2019/09/04. (備份)
- BDSM差点命丧大众公园。2019/12/23. (備份)
- 主人是人。2020/02/12. (備份)
很好,谢谢小林先生,让我们认清了这个骗子的嘴脸!
我不是很明白,因为这个内容上面有写原文是小林先生,自己做了编辑。不就是很清楚这里的部分为什么变成了共同作者?可能是两个地区的文化问题,当然我这里不满意里面的恶意解读和不经过他人同意使用他人文章的做法。暂时我不是很清楚这里所谓的共同作者是什么判断标准,我个人更加倾向认为这个事情是一个盗文事件。
不过他做的事情是不是属于骗子的行为,而且其他读者对于作者的归属,我不是很清楚为何变成了共同作者,我所在的地区大部分人(至少包括我个人)是理解为此文是搬运了小林先生的文章?
还有就是关于绳艺抄袭的部分,我想知道,在这个技艺上面的抄袭是什么界限算的?原文中描述的是将绳艺比作是自己的个人作品,类似于是画一幅画,考虑到商业内容这部分的表演极其私人化,是否代表着只要有人表演过的绳艺其他人不应该再去模仿?又或者,尽可以在个人私下内容,涉及商业内容则为侵权。这部分确实在目前的法律上仍然不是很清楚,所以希望得知一下小林先生的看法。
最后一部分,我们理所当然地抵制抄袭,只是在人体艺术上很难说明哪里是创新哪里是借鉴。而在文字上,确实有比较明确的抄袭概念,而在文章里面进行加工和曲解含义的部分目前是有明确的部分。只是关于说绳艺是否是抄袭,或者模仿,这个部分暂时没有内容领域上的意识。
最后的个人看法仍然认为是,48号是在未经过作者本人的同意下,进行了部分的意义修改,并且冠以小林先生的名义
個人覺得,小林先生確實是有理有據地將事實擺在眼前,即,48號未經過作者同意便自行修改。這並非是兩地文化的問題,而是對知識版權不了解的結果。